yl6776永利集团检察智库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yl6776永利集团检察智库课题立足于我省检察工作实际,以服务检察决策为目的,聚焦当前检察业务的难点或关键问题,提出有建设性、有可操作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方案参考和理论学术支撑。为实现检察智库课题立项、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明确课题立项评审的组织、原则、程序、标准和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要求,提高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课题质量,并依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和案例研究成果评选办法》《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评审工作规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机构
成立yl6776永利集团检察智库课题领导小组,领导河南检察智库课题工作。
检察智库课题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党委委员(副职)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理论研究所,具体负责智库课题管理的日常工作,理论研究所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如下:
(一)拟定检察智库课题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二)拟定并发布河南检察智库课题;
(三)组建yl6776永利集团检察智库课题评审专家库;
(四)办理河南检察智库课题的申报、成果验收;
(五)组织、协调举办与智库课题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六)yl6776永利集团检察智库课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评审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党管智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始终以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立足我国国情和河南省省情,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检察特色。
(二)坚持围绕大局,服务检察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检察决策急需的难点或关键问题,围绕依法治国、实现检察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对检察系统能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具有普遍的推广价值,能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为检察工作依法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三)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评审过程应该公平公正,不受任何偏见或利益冲突的影响。评审人应该根据申请课题的质量、研究价值、研究方法、预期结果等进行评审,而不能考虑申请人的身份、地位、关系等因素。在评审过程中应该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对于那些研究价值不高、研究方法不够科学、预期结果不够明朗的课题,应该给予客观的评价,而不是勉强通过。
(四)坚持学术道德,恪守纪律。课题评审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及纪律要求,对课题的学术贡献进行客观评估,不能夸大其词或虚报成果。发现课题存在不符合学术规范和伦理标准,或者有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形,坚决进行抵制,不予结项。
(五)坚持科学指导,务求实效。智库课题应当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及时性特点,立足检察实际和发展规划,以已有的科学理论、科学规律或定律为指导,有新的研究视角、新的研究方法、新的研究成果等,能够推动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切实解决检察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智力参考和理论支撑。
三、课题管理
检察智库课题选题由理论研究所会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共同拟定,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适时发布。
智库课题申报、立项、结项一律通过yl6776永利集团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完成。
(一)课题申报
课题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或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由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三个研究基地的师资人员联合河南检察人员组成课题组共同申报。应当确立1-2名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课题负责人),且应当有1名以上检察人员;
3.课题申请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负责经费的管理;
4.承担检察智库课题尚未结项的,不得再次申请;
5.课题负责人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相近内容课题的,不得申请;
6.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河南检察智库课题研究成果的,三年内不得申请;
7.课题成果弄虚作假,被认为抄袭或者与他人公开发表的文章重复率达到30%以上的,三年内不得申请。
(二)立项管理
1.初步审查。理论研究所负责对检察智库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意见,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专家评审。理论研究所负责从yl6776永利集团检察智库课题专家库随机抽取人员组成该年度检察智库课题立项评审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外校专家占比不低于60%,依据本规定,出具评分结果。
3.核定。理论研究所对专家评分结果汇总后,按照分数高低确定立项课题范围,报请智库课题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核。
4.发布。立项结果报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统一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内网网站和门户网站公布,并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书面通知课题负责人。
(三)结项管理
1.结项条件
(1)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字,课题成果要报(2000字左右);
(2)结项报告需通过中国知网查重,查重率不得高于20%,结项报告与查重单扫描为PDF格式通过管理平台上传系统;
(3)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或者出版时,应当注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智库课题成果+课题编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研究周期一般为立项后3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学院检察智库课题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5)课题成果公开发表或者转化情况参考《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或者由学院检察智库课题领导小组另行制定有关规定。
2.结项流程
(1)提交结项材料。经授权,课题主持人登录“yl6776永利集团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使用检察智库课题管理功能,完成结项课题电子材料的数据采集和报送,其中《检察智库立项通知书》、《检察智库研究项目结项申报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主持人所在单位公章,扫描PDF格式文档上传至该系统料。
(2)初审。理论研究所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专家评议。理论研究所负责从yl6776永利集团检察智库课题专家库随机抽取人员组成检察智库课题结项评审专家组,依据本规定,出具专家评议意见。
(4)核定。理论研究所根据专家评议意见,提出结项申请,经yl6776永利集团检察智库课题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将结项名单及结项资料一并报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核。
(5)公布。由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统一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内网网站和门户网站公布结项名单,制发结项证明。
3. 课题级别及经费管理
检察智库研究项目按厅级课题项目管理。智库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为3000元(暂定),研究期满成果鉴定为合格的,一次性拨付;研究成果经鉴定不合格的,不予拨付。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用于课题研究工作。
四、监督与考核
为确保检察智库课题立项、结项评审工作的公正透明,学院检察智库课题领导小组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审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
理论研究所应当定期了解检察智库评审专家库人员工作单位和职务变化、受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适时提出专家调整建议,加强动态管理。